江蘇省遼寧商會章程
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 本商會的名稱是江蘇省遼寧商會。英文名稱為LIAONING CHAMBER OF COMMERCE JIANGSU 縮寫:LNCCJS)。
第二條 本商會是由本會是由遼寧籍人士在江蘇投資或興辦的各類企業,遼寧省駐蘇或在江蘇投資、經商的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和經營者、服務組織和機構,自愿組成的非營利性、聯合性社會團體組織。
第三條 本商會的宗旨:愛國、守法、敬業,崇尚道德,整合遼寧省在江蘇的企業資源,縱橫聯合、互通信息,為會員打造信息平臺、維權機構、政企橋梁及發展樞紐,做到行業自律、誠信立業、資源共享,積極參與江蘇、遼寧兩省經濟建設、為兩省經濟建設做出貢獻。
本商會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,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,開展黨的活動,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。
本商會遵守憲法、法律、法規和國家政策,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遵守社會道德風尚。
第四條 本商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江蘇省民政廳 。
本商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是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。
本商會接受登記管理機關和相關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。
第五條 本商會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分支機構、代表機構。本商會的分支機構、代表機構是本商會的組成部分,不具有法人資格,不得另行制訂章程,在授權的范圍內發展會員、開展活動,法律責任由本商會承擔。
第六條 本商會的住所是 江蘇省南京市。
第二章 業務范圍
第七條 本商會的業務范圍:
開展遼寧、江蘇兩省經濟項目交流;為會員提供服務;
提供會議、展覽服務;出版刊物。
第三章 會 員
第八條 本商會的會員為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。
第九條 自愿申請加入本商會的會員,必須具備下列條件:
?。ㄒ唬碜o本商會的章程;
?。ǘ┓财髽I、事業單位和有關方面從事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的人事、勞動、組織、干部、教育、培訓、科研、教學等機構,擁護本商會的章程、有加入本商會的意愿均可成為團體會員。
?。ㄈ┓矎氖氯肆Y源管理的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的專家、學者,擁護本商會的章程、有加入本商會的意愿均可成為個人會員。
?。ㄋ模┓卜舷铝袟l件之一的個人,擁護本商會的章程、有加入本商會的意愿均可成為免繳個人會費的個人會員。
一、遼寧籍人士及在遼寧學習、參軍、生活、工作過的,在江蘇省投資經營的企業或經營者,以及與本會有聯系的經濟工作者、經濟理論工作者、法律工作者和其他有關人士;
二、承認擁護本會章程;
三、執行本商會的決議,按期繳納會費;
四、參與本商會的各項活動;
五、自愿申請入會,成為本會的會員。
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:
?。ㄒ唬┨峤蝗霑暾垥?;
?。ǘ┙浝硎聲虺绽硎聲懻撏ㄟ^;
?。ㄈ╊C發會員證并公告。
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:
?。ㄒ唬┍旧虝倪x舉權、被選舉權和表決權;
?。ǘ﹨⒓颖旧虝幕顒?;
?。ㄈ﹥炏全@得本商會服務;
?。ㄋ模Ρ旧虝ぷ鞯闹闄?、建議權和監督權;
?。ㄎ澹┩藭杂?;
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:
?。ㄒ唬┳袷乇旧虝恼鲁?;
?。ǘ﹫绦斜旧虝臎Q議;
?。ㄈ┚S護本商會的合法權益;
?。ㄋ模┩瓿杀旧虝晦k的工作;
?。ㄎ澹┫虮旧虝从城闆r,提供有關資料;
?。┌匆幎ɡU納會費;
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商會,并交回會員證。
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違反本章程的行為,經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,可以暫停其會員資格或者予以除名。
第十五條 會員退會、被暫停會員資格或者被除名后,其在本商會相應的職務、權利、義務自行終止。
第四章 組織機構
第一節 會員大會(或者會員代表大會)
第十六條 本商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(或者會員代表大會),其職權是:
?。ㄒ唬┲贫ê托薷恼鲁?;
?。ǘ┲贫ê托薷臅M標準;
?。ㄈ┲贫ê托薷睦硎?、常務理事、會長(理事長)、副會長(副理事長)、秘書長、分支(代表)機構負責人。產生辦法;
?。ㄋ模┻x舉或者罷免理事;
?。ㄎ澹徸h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;
?。Q定名稱變更、終止等重大事宜;
第十七條 會員大會每1年召開1次。
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,每1 年召開1次。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者延期換屆的,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,報登記管理機關批準。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。本商會召開會員大會(或者會員代表大會),須提前 10 日將會議的議題書面通知會員(會員代表)。
第十八條 經理事會或者本商會 50 %以上的會員(會員代表)提議,應當召開臨時會員大會(或者會員代表大會)。
第十九條 會員大會(或者會員代表大會)須有2/3以上的會員(會員代表)出席方能召開,其決議具備下列條件方能生效:
?。ㄒ唬┲贫ê托薷恼鲁?,決定更名和終止事宜,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,須經到會會員(會員代表)2/3以上表決通過;
?。ǘ┻x舉理事,應當由得票數多的候選人當選,且得票數不低于總票數的 50 %;
其他決議,須經到會會員(會員代表)過半數表決通過。
第二節 理事會
第二十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(或者會員代表大會)的執行機構,在會員大會(或者會員代表大會)閉會期間領導本商會開展工作,對會員大會(或者會員代表大會)負責。
理事人數為會員(或者會員代表)的 30 %。
第二十一條 本商會理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:
(一) 堅持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、政治素質好;
(二) 在本商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;
(三) 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;
(四) 秘書長原則上為專職;
(五) 身體健康,能堅持正常工作;
(六)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;
(七)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。
第二十二條 單位理事的代表由該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擔任。單位調整理事代表,由其書面通知本商會,報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備案。該理事同時為常務理事的,一并調整。
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:
?。ㄒ唬┲贫〞T代表產生辦法和分配名額;
?。ǘ┗I備召開會員大會(或者會員代表大會);
?。ㄈ﹫绦袝T大會(或者會員代表大會)決議;
?。ㄋ模Q定內設機構、分支機構、代表機構的設立、變更和終止;
?。ㄎ澹Q定副秘書長和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的人選;
?。╊I導本商會各機構開展工作;
?。ㄆ撸┻x舉和罷免常務理事、副會長、會長,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秘書長;
?。ò耍┫驎T大會(或者會員代表大會)提交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;
?。ň牛┲贫▋炔抗芾碇贫?;
?。ㄊ徸h年度財務預算、決算;
?。ㄊ唬Q定其他重大事項。
第二十四條 理事會每屆5 年。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者延期換屆的,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,報登記管理機關批準。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。
理事會與會員代表大會任期一致。
第二十五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2/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,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/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。理事因特殊情況不能到會的,可書面委托1名代表參加會議并行使表決權。
第二十六條 理事會選舉常務理事、負責人,應當由得票數多的候選人當選,且得票數不低于總票數的 50 %。
第二十七條 本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,情況特殊的,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。
第二十八條 經理事長或者 50?。サ睦硎绿嶙h,應當召開臨時理事會會議。
第三節 常務理事會
第二十九條 本商會設立常務理事會。常務理事從理事中選舉產生,人數為理事的 10?。ァ咀罡卟怀^1/3】。在理事會閉會期間,常務理事會行使理事會第一至六項的職權,對理事會負責。
常務理事會與理事會任期一致。
第三十條 常務理事會會議須有2/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,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/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。常務理事因特殊情況不能到會,可書面委托1名代表參加會議并行使表決權。
第三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每 6 月召開1次會議。情況特殊的,可采取通訊形式召開。
第三十二條 經會長或者 50?。サ某绽硎绿嶙h,應當召開臨時常務理事會會議。
第四節 負責人
第三十三條 本商會負責人須具備下列條件:
?。ㄒ唬﹫猿贮h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;
?。ǘ┰诒旧虝I務領域和活動地域內有較大的影響;
?。ㄈ┠挲g不超過70周歲,秘書長為專職;
?。ㄋ模┚哂型耆袷滦袨槟芰?;
?。ㄎ澹┠軌蛑覍?、勤勉履行職責、維護本商會和會員的合法權益;
?。o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不得擔任的其他情形;
第三十四條 會長(理事長)為本商會法定代表人。
本商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。
第三十五條 本商會會長(理事長)行使下列職權:
?。ㄒ唬╊I導理事會(常務理事會)工作;
?。ǘ┱偌椭鞒掷硎聲ɑ虺绽硎聲?;
?。ㄈz查會員大會(或者會員代表大會)、理事會、常務理事會各項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;
?。ㄋ模┐肀旧虝炇鹬匾募?;
?。ㄎ澹┱鲁桃幎ǖ钠渌殭?。
第三十六條 秘書長協助理事長開展工作,行使下列職權:
?。ㄒ唬┲鞒謨仍O機構開展日常工作;
?。ǘ┝邢硎聲?、常務理事會和會員大會(或者會員代表大會);
?。ㄈ┨崦泵貢L及內設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,交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決定;
?。ㄋ模┨崦麑B毠ぷ魅藛T的聘用,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;
?。ㄎ澹M定年度工作報告和計劃,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;
?。M訂內部管理規章制度,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批準;
?。ㄆ撸M訂年度財務預算、決算報告,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;
?。ò耍﹨f調各分支機構、代表機構、實體機構開展工作;
?。ň牛┨幚砥渌粘J聞?。
第三十七條 會員大會(或者會員代表大會)、理事會、常務理事會應當制作會議記錄。形成決議的,應當制作書面決議,并由負責人審閱、簽名。會議記錄、會議決議應當以適當方式向會員通報。
負責人的選舉結果須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并向會員公開。
第五節 監事(或監事會)
第三十八條 本商會設監事 名。監事任期和理事任期一致,期滿可以連任。
本商會設監事會,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一致,期滿可以連任。監事會由 名監事組成。監事會設主席1名,由監事會推舉產生。
第三十九條 本商會的負責人、理事、常務理事和財務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。
第四十條 監事(監事會)行使下列職權:
?。ㄒ唬┝邢硎聲?、常務理事會會議,對理事會、常務理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建議;
?。ǘ硎?、常務理事執行本商會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,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學會體章程或者會員大會(或者會員代表大會)決議的負責人、常務理事、理事提出依程序罷免的建議;
?。ㄈz查本商會的財務報告,向會員大會(或者會員代表大會)報告監事工作和提出建議;
?。ㄋ模ω撠熑?、常務理事、理事、財務管理人員損害本商會利益的行為,及時予以糾正;
?。ㄎ澹┫虻怯浌芾頇C關以及稅務、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本商會工作中存在的問題;
?。Q定其他應由監事(監事會)審議的事項。
監事會每 6 個月至少召開1次會議。監事會會議須有2/3以上監事出席方能召開,其決議須經到會監事2/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。
第五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
第四十一條 本商會的收入來源于:
?。ㄒ唬M;
?。ǘ┚栀?;
?。ㄈ┱Y助;
?。ㄋ模┰诤藴实臉I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;
?。ㄎ澹├?;
?。┢渌戏ㄊ杖?。
第四十二條 本商會的收入及其使用情況應當向會員大會(或者會員代表大會)公布,接受會員大會(或者會員代表大會)的監督檢查。
本商會接受境外捐贈收入的,須將接受捐贈和使用的情況向登記管理機關報告。
第四十三條 本商會經費主要用于:
?。ㄒ唬┍菊鲁桃幎ǖ臉I務范圍;
?。ǘ┍匾男姓k公和人員薪酬支出;
?。ㄈ┢渌衫硎聲蛘叱绽硎聲Q定的事項。
第四十四條 本商會的資產,任何單位、個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
第四十五條 本商會執行《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》,依法進行會計核算、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,保證會計資料合法、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。
本商會接受稅務、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。
第四十六條 本商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。會計不兼任出納。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,必須辦清交接手續。
第四十七條 本商會進行換屆、變更法定代表人,應當進行財務審計,并將審計報告報送登記管理機關。
第四十八條 本商會按照《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。
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
第四十九條 對本商會章程的修改,由理事會表決通過,報登記管理機關預審后,提交會員大會(或者會員代表大會)審議。
第五十條 本商會修改的章程,經會員大會(或者會員代表大會)到會會員(代表)2/3以上表決通過后15日內,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。登記管理機關核準日期為章程的生效日期。
第七章 終止和剩余財產處理
第五十一條 本商會有以下情形之一,應當終止:
?。ㄒ唬┩瓿烧鲁桃幎ǖ淖谥嫉?;
?。ǘo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;
?。ㄈ┌l生分立、合并的;
?。ㄋ模┳孕薪馍⒌?;
第五十二條 本商會終止,應當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,經會員大會(或者會員代表大會)表決通過,并報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同意。
第五十三條 本商會終止前,由理事會確定的人員組成清算組,負責清理債權債務,處理善后事宜。清算期間,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。
第五十四條 本商會完成清算工作后,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。
第五十五條 本商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,在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,按照國家有關規定,用于發展與本商會宗旨相關的事業。
第八章 附 則
第五十六條 本章程經2016 年9 月3 日第一屆會員大會表決通過。
第五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本商會理事會。
第五十八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。